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文书 > 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3-01-04 11:31:08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1

【问题】:公司解除姜某存在那些法律风险?

【案情简介】:

姜某于20xx年8月4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普工工作,20xx年4月23日姜某因违规操作发生工伤,经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20xx年1月,公司以姜某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为由,连续三天记姜某三次大过,并以姜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姜某解除劳动合同。而事实上公司并没有制定规章制度,其所能提供的证据仅有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三张记姜某大过的处罚单。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公司一真实案例,案件最后是败诉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与姜某的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其裁决的理由:①公司没有规章制度,没有赖以处罚员工的理论依据;②公司没有姜某证据证明姜某有消极怠工的事实。

【律师建议】:

公司通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公司有合法、无明显不合理、且向员工公开公示的规章制度;

(2)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存在,注意公司内部的员工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在法律上很小;

(3) ……此处隐藏17058个字……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请及时将档案移交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通知劳动者在本证明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有关事宜。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15

部门合并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是否足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新整合的部门职能仍是继续之前的工作则整合并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二,“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劳动法》第27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综上所述,内部整合是企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应当以保持劳动关系平稳过渡、避免劳动纠纷为宗旨,以促成企业经营与人员管理的双赢。如何经营,如何确定运作方针,企业可以自由行使自主权,但涉及到处分员工的劳动关系则不能脱离劳动法律、政策规定的诸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即是如此,当合同具有不可履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确实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些选择都必须是建立在遵循该法对“客观情况”所规定的范畴的前提下方可有效。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实际中的具体情形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以下情况造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工厂的整体搬迁,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员工因为路途遥远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员工所在岗位或者部门因为客观原因被取消,员工也不能够调到其他部门的;还有企业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情况。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